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及《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定及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办法》等文件精神,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七批苏州高新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组织发动、征集、审核、初评及专家评审等程序,提出第七批苏州高新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17日起到2024年6月14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名单有异议,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书须写明传承人姓名、事实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512-68750807
电子邮箱:563363509@qq.com
附件:第七批苏州高新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公示名单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5月17日
附件:
第七批苏州高新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公示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人 |
1 |
赏石艺术 |
张毅 |
2 |
宣卷(枫桥宣卷) |
顾仁兴 |
3 |
宣纸烙画 |
林雪良 |
4 |
堂名 |
王叶青 |
5 |
仿真微型建筑制作技艺 |
吴连男 |
6 |
贡山茶制作技艺 |
周建康 |
7 |
篆刻 |
庄铮 |
8 |
金属凿刻 |
江扬 |
9 |
苏派鸟笼制作技艺 |
徐林兴 |
10 |
手工工艺旗袍 |
金毅 |
11 |
苏绣 |
姚红英 |
12 |
苏绣 |
倪雪娟 |
13 |
苏绣 |
姚林芬 |
14 |
苏绣 |
吴彩霞 |
15 |
苏绣 |
张黎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