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512-68753030
通讯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科普路50号苏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1516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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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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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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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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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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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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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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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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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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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羿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年产变色智能薄膜1500000平方米新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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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永安路122号微格产业园
C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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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羿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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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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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现有租赁厂房建筑面积18392.91平方米,并对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项目建成后年产150万平方米变色智能薄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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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涂料配制产生的有机废气(二甲苯、异丙醇、非甲烷总烃),经通风橱收集,收集率95%;涂布产生的有机废气(二甲苯、异丙醇、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收集率90%;烘烤产生的有机废气(二甲苯、异丙醇、非甲烷总烃),经密闭烘箱管道收集,收集率以100%计;试机、清洗产生的有机废气(二甲苯、异丙醇、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收集率90%;以上收集的废气,合并进入“RTO装置”(依托现有)处理,去除率96%,处理后通过30m高DA001排气筒(依托现有)排放;擦拭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收集率90%;UV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密闭管道收集,收集率以100%计;激光切割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密闭管道收集,收集率以100%计;以上收集的废气合并进入“沸石转轮吸附浓缩”(依托现有)后,再进入“RTO装置”(依托现有)处理,去除率96%,处理后通过30m高DA001排气筒(依托现有)排放;RTO天然气燃烧尾气,通过30m高DA001排气筒(依托现有)排放;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尾气,经密闭管道收集,收集率以100%计,通过25m高DA002排气筒(依托现有)排放;燃烧机天然气燃烧尾气,经密闭管道收集,收集率以100%计,通过25m高DA003排气筒(依托现有)排放;危废仓库储存危险废物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产生量少,车间无组织排放。(2)废水: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清洗废水(软水清洗玻璃表面灰尘)、测试废水)、公辅废水(蒸汽发生器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冷却塔排水)及生活污水,以上废水直接接管至浒东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京杭运河。(3)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上述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可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项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设置在密闭厂房内,通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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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光羿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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